| 济宁创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应用形式 全力服务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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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压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济宁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体系的通知》,突出评价应用形式创新,全面建立市县有关部门及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该体系评价内容包括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及监督考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重点创新构建任职告知、定期提示、任中评价、风险预警4项评价应用形式。一是任职告知。由审计部门将履职部门及镇街近年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等事项,以及审计重点评价内容,告知新任市县部门及镇街主要领导干部,确保新任领导干部清晰知晓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职责任务、工作要求和问责红线。二是定期提示。由审计部门根据资源环境专项审计项目开展情况,全面梳理资源环境方面典型问题,针对有扣分风险的情形,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推送问题提示函,重点提示耕地占补平衡、采煤塌陷地治理进度、沿黄生态廊道建设等重点指标事项,分析问题成因,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三是任中评价。加大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力度,切实抓好指标体系的评价应用,严格审核评分结果和评价等次,全面反映自然资源资产“多了还是少了”,生态环境“好了还是坏了”,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以量化方式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四是风险预警。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对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有重要影响的突出典型特殊事项,第一时间形成风险预警函,由审计部门送达至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并提出风险成因、影响范围及处置建议,推动相关问题靶向整改、闭环落实,切实筑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安全防线。将审计监督贯穿干部履职全周期,做到事前明责、事中督责、事后评责,推动审计监督关口前移、风险早防早控。 该评价体系立足济宁实际,聚焦自然资源管理与生态保护核心职责,创新推出评价应用形式,以定性定量结合、共性个性兼顾的评价标准,为领导干部履行生态责任画出“标尺”、立起“准绳”。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持续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用好评价体系与应用机制,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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