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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EPC项目的优劣势


[日期:2024-12-17 09:11] [作者单位:兖州区审计局][作者单位:济宁市审计局] [作者:江敏、 颜晓宇]

EPC模式项目由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负责的组织方式,是国际上较为先进的工程承包法。通常情况下,承包单位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简单地说就是建设单位想要建设一个项目,于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一个总承包单位,项目从设计到建成,整个过程都由该承包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只要接受项目交付即可。由于这个过程建设单位不需要过多参与,所以又叫“交钥匙总承包”,是我国目前推行的最主要的一种工程总承包模式。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优势

1、成本控制与风险降低

该模式下,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将设计、采购、施工等作为整体发包给工程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不参于项目的具体管理,总承包单位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和风险,从而促使他们更加注重项目成本的控制。此外,EPC模式还能有效降低建设单位的管理难度,使得项目风险得以有效分散。

2、缩短建设周期

在该模式下,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的责任分工明确,有助于提高全面履约能力,确保质量和工期。承包单位在经济和工期上有较大的责任和风险。EPC总承包模式通过整合设计、采购和施工等环节,实现了项目建设的无缝衔接。这种一体化的管理方式有助于提高项目的投资回报率,缩短项目建设的周期。

3、有效保障项目整体质量

EPC模式实现项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质量不稳定因素。设计、采购、施工在总承包单位内部进行,设计工程师、采购工程师、施工工程师可以随时相互沟通和对接,能有效地克服以往设计、采购、施工分离从而造成的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可以有效避免未充分理解设计意图而造成采购和施工的问题。

二、EPC总承包模式的局限性

1、总承包单位的选择有限

EPC模式要求总承包单位同时具备较强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以及协调、资源整合等能力,在不成熟的现阶段选择受到局限,能满足的总承包单位不是特别多,由于总承包单位的履约风险很高,相对于建设单位的项目完成风险就很高,管控和履约风险过于集中至承包单位,需要建设单位选择出较强的风险控制意识和处理能力的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选择的范围相对更加有限。

2、建设单位参与程度低、监督难度增大

在该模式下,所有的工作都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建设单位通过EPC合同对总承包单位进行监管,对工程实施过程的参与程度较低。这可能导致建设单位对项目的控制力度不足,无法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质量状况,这使得建设单位对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难度增大,需要采取更加有效的监管措施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EPC项目协调难度增大

EPC模式的目的是把设计、采购和施工三个阶段有机地统一起来,把整个项目形成一个统一体进行运作,做到目标一致、行动统一,而大多数EPC承包单位不具备全部资质。由此衍生出“联合体”投标,几家单位临时组建联合完成项目。多家公司很难成为一致单位,各单位临时合作协调难度增加。

4、分包商风险

总承包项目规模都比较大,涉及到的专业技术种类多,一般总承包后还要再分包。如果选择失误,分包商资质不够等原因会造成工期拖延、成本增加等不利影响。某一分包商的违约行为会对整个项目的进度造成重大影响,这使得总包商承担由分包商失误所造成的损失的风险也极具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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