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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审计局关于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日期:2026-02-25 15:49] [作者单位:济宁市审计局][作者单位:济宁市审计局] [作者:人事科]

根据《2026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济宁市审计局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能力测试人员范围

已通过济宁市审计局现场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考生。

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6年3月7日(星期六)上午09:00至11:00进行。考点设在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

三、专业能力测试方式

本次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查考生对履行审计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基础知识和运用专业技术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其他

1.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原件),于考试当日上午08:30前到达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E-0421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并抽签确定考场座次。

2.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考生到达考试地点后须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如电话手表、运动手环、蓝牙耳机等)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整个考试期间不得携带、使用,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3.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于08:50前按抽签顺序依次入座。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测试开始(当日上午09:00)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测试资格。

4.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考生考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的试题为工作秘密,不得对外透露、传播考试试题。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济宁市审计局网站公示。

5.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考生不得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考试人员,不得有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和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违反考试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终止考试程序、责令离开考点、不予考试评分、考试成绩为零分等处置。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济宁市审计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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